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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起役男出境應經核准 若無升學意願者可辦理提早入營

今年1月1日起,民國80年次男子已屆19歲,達法定兵役年齡,具有役男身分,依法尚未服役的役男,如果要出國應經核准。



  寒假即將來臨,且春節長達九天假期,許多家庭安排出國旅遊,臺中市政府呼籲民國80年次(含以前)出生的男子,如果要出境,應經事先申請核准,以免造成困擾,影響遊興。



  依據「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核准,惟近年來經常有已達役齡身分者,因為出國前沒有辦理役男出境核准手續,以致於在出國當天到了機場,卻因具有役男身分而遭境管人員擋駕,無法順利出境的問題,美好的出國計畫因此泡湯。



  99年1月1日起,民國80年次男子已屆19歲,達法定兵役年齡,具有役男身分,依法尚未服役的役男,如果要出國應經核准;不過,如果於役齡前一年(18歲)的12月31日以前出境,出國並不需申請核准。



  出國短期旅遊的役男,可持護照、身分證及印章向鄉(鎮、市、區) 公所兵役單位提出申請,辦公時間內隨到隨辦;現就讀國內學校20歲以上在學緩徵役男,也可以直接向移民署臨櫃申請,或以網路方式(https://nas.immigration.gov.tw/)申請出境。



  80年次役男達到兵役年齡,目前各區公所陸續兵籍調查,請各役男儘速接受兵籍調查,如有役男未在學亦無升學意願者,向戶籍地區公所登記,以期在99年1月中安排接受徵兵檢查、6月底以前入營,以便往後生涯規劃。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
  • 發布日期: 2010-06-07
  • 點閱次數: 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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