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台中市廣兼停101用地(南苑停車場)周邊大樓住戶提出陳情,建議市府停止辦理民間申請參與興建營運移案(BOT)乙事,台中市政府交通處表示,對於大樓住戶們所表達的意見,市府自當納入考量,整體審慎評估。
針對今(15)日上午,廣兼停101用地(南苑停車場)周邊大樓住戶召開記者會,建議市府應立即停止該用地辦理民間自提促參案之審查作業乙案,市府交通處提出說明表示,本案申請廠商為歐洲最大之運動用品旗艦店之一,已於98年9月9日依「促進民間?與公共建設」第七條及「主辦機關審核民間自行規劃申請?與公共建設案件注意事項」規定向市府提出申請審查。民間機構依規提出申請者,政府應即依行政程序受理審查。
本案依「主辦機關審核民間自行規劃申請?與公共建設案件注意事項」規定,自98年9月14日至98年9月29日,於工程會網站及交通處網站公開資訊,邀集其他不同公共建設種類規劃構想書。目前市府已組成審核委員會針對申請廠商所提出之投資計畫書進行審核中。
而南苑停車場倘採興建營運移轉方式(BOT)辦理開發,因立體停車場新建工程,係由民間出資興建,並依規向市府繳納相關權利金及租金外,經本案委員會評選為最優申請人之廠商,需於營運年期於政府督導下,自行付費營運及管理,預計經濟效益有創造就業機會、節省政府每年約200萬元之管理經費、增加稅收、塑造地方發展特色、增進公共設施品質,及提高整體土地利用效能等效益。
另,市府亦會要求建物設計應予美化,降低量體,並儘可能維持廣場之休憩功能,以減低對周邊環境之影響。市府交通處也表示,對於周邊大樓住戶所表達的意見,市府自當納入考量,整體審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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