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廚餘妥善處理再利用,台中市環保局已於日前與98年該案得標的養豬業者達成協議,以原標案價格繼續承接,並自99年1月13日起恢復清運再利用。環保局也同時停止將廚餘製作堆肥之措施,99年1月初,6天內進入貯坑之廚餘,則仍繼續留置在貯坑,待完成醱酵等過程後,再考量利用方式。
環保局並已於99年1月14日再次重新公告「99年廚餘標售案件」標售訊息,訂於99年1月20日辦理標售案開標,歡迎業者投標,讓廚餘回收有效再利用。
為使垃圾減量及資源回收再利用,仍請全體市民繼續支持,共同做好廚餘回收工作,讓資源永續,珍惜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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