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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位王姓民眾來處詢問,他的土地經法院判決移轉,於是他向土地所在地稅捐機關申報土地現值,且在申報前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亦無出租及營業情事,為何該稅捐機關否准其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之申請?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經法院判決移轉,納稅義務人需在向法院起訴日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始可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台中市政府建設處委由良全土木包工業,辦理太順路道路開闢工程,自今(99)年1月29日起,預計100日曆天內完工,施工期間請民眾勿將汽機車或其他重要物品放置於施工區域。



  市府建設處土木工程科表示,市府委由良全土木包工業,今(99)年1月29日起,預計100日曆天內,進行太順路道路開闢工程。施工內容包括:1.道路總長136公尺、寬度12.5公尺、面積約1700平方公尺;2.新設U型溝121.5公尺;3.路燈4盞。市府呼籲,施工期間,請民眾勿將車輛或其他重要物品擺放在施工範圍內,或請先行移開,以利施工。



  施工期間如有損壞或影響,請聯絡工地負責人賴瑞乾,聯絡電話(04)2326-2629、0928-380622,或民眾若有任何疑問欲申訴,請逕洽建設處土木工程科(04)22289111轉1735。(1/27*3)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宣導活動
  • 發布日期: 2010-06-08
  • 點閱次數: 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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