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公園維護工作更加完善,臺中市建設處委託在地里長辦理清潔維護工作,今年特別組成考核小組評定里長的執行績效,績效佳者將可獲得獎勵金優先改善公園環境設施。建設處長黃晴曉表示,平時除由里長認養、維護,市府的稽查員也會每天巡視各公園清潔及設施,一旦發現問題,即派機動小組當下前往處理。
全臺中市一共有204個公園,建設處委託里長清掃公園制度從民國95年開始實施,據統計,95年度里長認養公園數共81個,96年度里長認養公園數共68個,97年度里長認養公園數共66個,98年度里長認養公園數共81個,今年里長認養公園數則是73個。
許多里長認真推動這項工作,有些里還組成志工隊每天負責清潔公園,而目前市府支付里長清潔維護費基準依園區面積分為五段,每月3,600元至8,000元不等,不過,為使區里更加積極清潔、維護,建設處今年擬定一項獎勵案,鼓勵地方自發性辦理地方事務並提供各項有效支援,以創造優質環境。
建設處表示,由環保局、民政處、都發處、建設處、各區公所組成考核小組,從今年開始於每年的8月份辦理公園清掃績效考核,評定績效第一名50萬元獎勵金(1名)、第二名30萬元獎勵金(3名)、第三名10萬元獎勵金(6名)。且獎勵金非屬實質獎金,而是特別爭取經費將用於改善公園環境設施,里長可提出設施改善方案,由市府執行、建設,如此一來,將可提升公園整體環境品質。此外,獎勵金也可用於里內建設,使民眾居住環境更加美好。
建設處長黃晴曉說,環境清潔度、植栽維護情形、有無成立環保志工隊以及居民滿意度等項目都會列入評比。他表示,73個公園平時由里長認養、維護,而市府的稽查員也會每天巡視各公園清潔及設施,一旦發現問題,即派機動小組當下前往處理,希望在市府、里長及居民的共同努力下,能讓公園綠地愈來愈整潔,提供所有民眾一個休閒遊憩的好去處。(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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