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管制農曆春節期間交通流量,台中市政府自99年2月12日至21日止,進行部份路段交通管制。
台中市政府交通處表示,管制範圍及時間如下:
自由路以東(不含自由路)、民權路以北(不含民權路)、雙十路及建國路(台中車站)以西、公園路以南之區域。管制時間自99年2月12日至21日(除夕前一天至農曆正月初八)止,每日8時至22時止。
交通管制期間禁止大型客車進入管制區內,合法市區、公路及國道客運業者除外。若因需利用大客車載運及其他特殊需求,遊覽車業者及專案性質,請相本府交通處(公共運輸科)申請;旅館及其他業者、緊急案件性質,請向台中市警察局第一分局(繼中派出所)提出申請,俟核准後始可進入管制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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