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課稅公平及健全房屋稅稅籍,台中市地方稅務局將自99年2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4~5月除外),執行每年例行性之房屋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以落實房屋稅稽徵。
民眾常因情況需要將房屋增建或變更用途而疏於申報,導致房屋稅籍資料與實際情形不符;稅務局本次清查重點係針對:一、房屋使用情形。二、減免稅房屋。三、房屋構造。四、房屋適用稅率及地段率。五、新建、增建、改建房屋等稅籍清查。
地方稅務局特別籲請納稅義務人,如有房屋增建、改建或使用情形變更,應在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稅務局或分局申報,以免發生多繳稅或漏稅而受罰。
清查期間為防止不肖人士假冒稅務人員,清查人員至現場訪查時均會配帶識別證,請納稅義務人注意;清查時並請給予配合與協助。民眾如有疑問,可撥打稅務局服務電話(04)22585000按1接客服中心,或撥0800-086969洽詢。(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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