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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抽查年節伴手禮 過度包裝禮盒僅0.26%

 台中市環境保護局表示,為了不讓民眾購買到過度包裝的禮盒,環保局抽樣調查轄內百貨公司、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及具特色指定產品業者的禮盒包裝,總計查核了766件禮盒,僅發現2件疑似過度包裝的加工食品禮盒,不合格率為0.26%。



  環保局指出,每逢年節的到來,各個通路賣場無不大舉推出琳瑯滿目的禮盒供民眾選購。行政院環保署為了不讓民眾當冤大頭購買到華而不實且過度包裝的禮盒,於四大節慶前皆函文通知各縣市環保局必須前往各販賣點進行查核工作,且規定至少需查核100件。因此,台中市環保局針對轄內百貨公司、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及具特色指定產品業者的禮盒包裝進行抽樣調查。



  環保局表示,總計查核了766件禮盒,分別為糕餅禮盒193件、加工食品禮盒373件、酒禮盒187件及化妝品禮盒13件;在這之中僅發現2件疑似過度包裝的加工食品禮盒,不合格率為0.26%。此外,今年過年期間適逢2月14日情人節,故也特別訪查了化妝品禮盒,並未發現不符合規定的商品。



  環保局表示,在訪查過程中也遇到民眾好奇的詢問, 王小姐就表示說:「我也知道過度包裝的政策,對包裝層數也能簡易的判斷,只要超過的我就不會購買,不然感覺好像花錢在買包裝材料喔!」由此可見,過度包裝的觀念也逐漸深植在民眾的生活當中。在這次調查當中也特別發現到,某些原本無販賣禮盒的業者為了搶攻市場,於近年也推出自有品牌的各式禮盒,可能對於限制過度包裝的公告較為陌生,故所販售的禮盒較容易有過度包裝的情形發生。



  環保局呼籲:「限制產品過度包裝」的政策已行之有年,其規範了糕餅、加工食品、酒、化妝品及電腦程式著作光碟等五大類禮盒,不僅體積比要小於1,針對禮盒包裝的層數亦有所規範。包括糕餅禮盒及其他禮盒的層數應分別在三層以下及二層以下才是符合規定的禮盒。對不合格的產品禮盒可處以3萬以上15萬以下的罰鍰,請相關業者能有所警惕,避免受罰。



  台中市環保局長沐桂新也表示:禮盒應符合一多三少(份量多、包裝材料少、種類少及印刷少)等簡約、環保及減廢的原則。如將有過度包裝的禮盒送人,不僅面子失了也造成包裝材料廢棄的困擾。在此也呼籲業者應順應潮流搭上現今吹起的環保商機,推出綠色包裝的禮盒,不僅對環境友善,並且能讓消費者更願意掏腰包購買,共同為保護地球而努力。相關法規訊息可逕自限制產品過度包裝網址:www.epa.gov.tw/package查詢,或洽詢環保局「資源回收專線」04-22294025。(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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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
  • 發布日期: 2010-06-08
  • 點閱次數: 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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