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交通處表示,中清路(文心路4段至環中路1段)區段,自99年5月1日起由市府派員收費管理,交通處提醒民眾注意。
交通處指出,停車場收費時間為每日8時至22時。收費標準依台中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自治條例之甲類費率,小型車每小時20元計時收費,大型車加倍計費,不滿1小時以1小時計算。小型車如果停於特種車格(如大型車格、機車格、卸貨車格、計程車格及身心障礙專用車格等),仍應依公告的收費標準繳納停車費,且不能免除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關於得移置及舉發的規定。收費方式以人工或掌上電腦(PDA)開立停車繳費通知單。
民眾如有任何停車收費疑義,請逕洽市府交通處停車管理科洽詢,洽詢電話(04)22258160、(04)22258029。繳費方式,民眾可於停車30日內(繳費期限)持繳費通知單到全國統一、全家、來來(OK)、萊爾富等4家便利超商門市補繳,或至本市公有停車場辦公處(中區自由路2段53號1樓,受理時間:週一至週五,8:30~17:30)繳納。民眾如有任何停車收費疑義,請逕洽市府交通處停車管理科洽詢,洽詢電話(04)22258160、(04)22258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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