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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呼籲:清明掃墓請民眾多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台中市政府民政處為服務前往市內各公墓掃墓民眾,於今(99)年3月27、28日,4月3、4、5日清明節期間,相關服務資訊如下:



  為防止車輛堵塞,第13公墓附近道路採取單向通車,管制時間為99年4月5日(清明節)上午6時至下午5時止。另外,3月27、28日及4月3、4、5日清明節期間,請民眾善加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大型車輛避免行經本市各公墓及納骨堂(塔)周邊道路,以維持道路交通順場。



  民政處表示,第13公墓將於清明節2星期前搭設防曬雨棚及祭品供桌約200桌,供民眾焚香祭拜用。第13公墓於原各金爐前張貼宣導,為響應環保實施統一集中代燒冥紙,清明節當天環保局將放置代焚燒冥紙專車,並於指定地點設待燒冥紙臨時存放處。另外,各堂塔內禁止焚香祭拜,避免引發火警。(3/22*3)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便民服務
  • 發布日期: 2010-06-09
  • 點閱次數: 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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