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今(31)日下午召開道路安全聯席會報第431次會議,據統計,台中市99年2月發生交通事故為1456件,比上月減少170件,較去年同期減少177件;造成受傷人數計有845人,比上月減少129人,較去年同期減少85人;死亡4人,比上月減少3人,較去年同期增加2人。
檢討車禍發生原因,以未依規定讓車197件最多;未注意車前狀態66件次之。重大交通事故路口分別為:台中港路、黎明路口;三民路、公園路口;復興路、工學路口;文心路、五權西路口;台中港路、安和路口;台中港路、民權路口;三民路、崇德路口;崇德路、太原路口;文心南路、文心南六路口;松竹路、環中路口等10處。
肇事時間以中午12時~下午4時73件最多,上午10時~12時71件次之,肇事車種以機車280件最多,小客車262件次之。
依交通事故資料統計,民眾未依規定讓車為交通事故發生的最主要原因,而台中市今年2月的易肇事路口肇因為「違反號誌管制」,顯示駕駛人的行車習慣及禮讓精神有必要再加強;台中市警察局亦將持續依肇事較多路段加強取締,盼能降低肇事率。(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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