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交通處表示,東興立體停車場,自99年5月1日至101年4月30日止,委由大乘科技有限公司經營管理,收費時間自零時至24時。
收費標準為每小時新台幣40元整,停車時數未滿1小時者以1小時計算;停車時數逾1小時以上,其超過之不滿1小時部分,如不逾30分鐘者,以半小時計算;如逾30分鐘者,仍以1小時計算收費。車主如有遺失票券情形,需持駕照及身分證辦理領車手續,以當日12小時停車時間加收停車費。如於3日內尋獲票根,依當日收費標準計之。另,月租車輛不分時段每月新台幣3600元整,停車費率調整時,市府將另行公告。(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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