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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市長:全力爭取將台灣獅列為單獨競技項目 遺憾未被採納

針對媒體報導全民運動會納入「中國南獅」比賽項目,台中市長胡志強今(18)日在市議會表示,他認為在台灣這塊土地上所舉行的比賽如果要以「台灣獅」為單獨競技項目,並無不當之處,他支持以台灣獅為主體的競賽,但是因為運動專業不宜受到政治力之干涉,所以他也不便干預單項協會的決定。事實上,他在接獲台中縣體育會舞龍舞獅運動委員會的陳情後,曾指示台中市政府教育處爭取「全民運」之主辦單位重新開會審議,可惜委員會並未變更原來之決定。



  台中市長胡志強指出,二年一次的全民運動會2010年10月22日將在中市舉行,媒體報導,中市依照亞洲國際龍獅競賽的規定,將過去單獨比賽的「臺灣獅」,納入「中國南獅」的比賽項目引發不滿,市府有必要提出澄清說明。



  胡市長說,市府於97年接受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的請託,擔任99年全民運動會的舉辦城市,委託國立臺灣體育學院邀集國內競技學者專家及全國單項協會,依據國際競賽規則擬定本次全民運動會「舞龍舞獅」競賽項目,民間團體對於舞獅項目中有關「臺灣獅」併入「傳統南獅」項目競技的意見,他非常重視,認為在臺灣這塊土地上所舉行的比賽,以臺灣獅為主體的競賽項目並無不當,但是政治力不能直接干預單項協會的決定,所以在接獲臺中縣體育會舞龍舞獅運動委員會的陳情後,即指示教育處進行研究,可惜最終仍未能變更決定。



  市府教育處長張光銘則表示,5月11日邀集各縣市政府及各單項協會代表召開競賽籌備委員會議討論,經過籌備委員共同討論結果,決議仍依大部分縣市認同之現有技術手冊辦理,市府亦只能表示尊重。



  張光銘指出,中市僅是接受中央委託舉辦比賽的籌備單位,並非主辦單位,故比賽的項目內容,均依照規定徵詢學術單位及全國運動單項委員會依照國際競賽規則訂定比賽規定,本次龍獅運動競賽規則是依據「國際龍獅運動聯合會」2008年版國際舞龍南獅北獅競賽規則訂定。「臺灣獅」項目在今(99)年與廣東獅、醒獅、瑞獅、閉嘴獅、客家獅、青頭獅等12類舞獅項目併為「傳統南獅」比賽。



  中華舞龍舞獅運動總會也特別指出,從來就沒有「中國南獅」的名詞,過去舞獅就是用廣東獅、臺灣獅、客家獅等名詞,導致無法推動走入國際舞臺,而如果以特定名詞辦理全民運,將造成更多臺灣本土的舞獅團體無法參賽。(5/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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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教育文化
  • 發布日期: 2010-06-15
  • 點閱次數: 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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