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促進誠實納稅,遏止逃漏,增裕庫收,自6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將展開印花稅應稅憑證檢查作業,稅務局特別呼籲納稅義務人,趕快檢視手邊的買賣、承攬等合約及銀錢收據有無依照規定貼花與註銷,以免受處罰。
這次檢查的對象包括金融保險、證券業、營造工程業、電機水電工程業、室內設計裝璜業、清潔服務業、廣告業、補習班、安親班、醫院診所、事務所等行業。在檢查前,稅務局會發函通知檢查對象,請其準備2年內帳簿及帳載有關憑證資料,以供查核。
稅務局今年預計查核400家以上,納稅人如果開立的應稅憑證數量較多或稅額較大者,可向總局或轄區分局申請印花稅彙總繳納或大額總繳,除可免除購買、貼用及註銷印花稅票之麻煩,又可避免因漏未銷花或銷花不合規定而遭受處罰。
若對印花稅有法令疑義,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22585000按1轉電話客服中心查詢,有專人服務。(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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