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今(29)日下午召開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報第432次會議,據統計,台中市99年3月發生交通事故為1787件,比上月增加331件,較去年同期減少73件;造成受傷人數計有1078人,比上月增加233人,較去年同期減少61人;死亡6人,比上月增加2人,較去年同期減少2人。
檢討車禍發生原因,以未依規定讓車243件最多;未注意車前狀態81件次之。重大交通事故路口分別為:台中港路、文心路口;文心路、大業路口;台中港路、安和路口;英才路、民生路口;向上路、英才路口;永春路、環中路口;國光路、南門路口;太原路、北屯路口;雙十路、錦中街口;台中港路、博館東街口等 10處。
肇事時間以上午10時~12時86件最多,上午8時~10時、中午12時~下午2時84件次之;肇事車種以機車346件最多,小客車324件次之。
依交通事故資料統計,民眾未依規定讓車為交通事故發生的最主要原因,而台中市今年3月的易肇事路口肇因為「違反號誌管制」,顯示駕駛人的行車習慣及禮讓精神有必要再加強;台中市警察局亦將持續依肇事較多路段加強取締,盼能降低肇事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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