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屋齡並非免徵房屋稅之因素,也不是判斷房屋免徵的標準,住家用房屋現值在新台幣10萬元以下者,免徵房屋稅,因此不論屋齡多久,只要房屋現值超過10萬元,都要課徵房屋稅。
房屋稅之課徵與房屋屋齡無關,而係依房屋現值及使用情形不同,分別按住家用、非住家非營業用及營業用三種稅率課徵。
房屋評定現值之合計以房屋標準單價、折舊率標準及房屋位置所在段落等級為計算依據,住家用房屋總現值在新台幣10萬元以下者可免徵房屋稅,因此只要房屋評定現值超過10萬元,無論房屋屋齡多久,都要課徵房屋稅。
而供非住家使用房屋,包括營業用或私人醫院,診所、自由職業事務所及人民團體等非營業用者,則無論房屋現值多少都要課徵房屋稅。如有任何疑義,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洽詢:0800-086969。(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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