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縣市合併升格後產生學校同名的困擾,台中市光正國小率先與台中縣霧峰鄉光正國小進行協調,經學校雙方及地方仕紳、家長會、民代同意,位於大坑風景區的台中市光正國小將於8月1日正式恢復創校名「大坑國小」,讓校名即地名,地名即校名。並以「揮別舊光正,攜手新大坑」為期許,冀盼台中市這所位於國家級風景區的小學能夠展現特色,成為全國聞名的學校。
市府教育處副處長葉俊傑說,年底縣市合併在即,除了縣市政府各處室職掌整併工作之外,台中市共11所小學也將面臨合併後與另所小學撞名的問題;按照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第3條,同名學校可冠以行政區的名稱加以區別,以光正國小為例,可冠以北屯區光正國小及霧峰區光正國小做為區別,但為避免同名造成的混淆及不便,同名學校可先行溝通,決定校名的變更與否。
葉俊傑說,中市光正國小率先與霧峰鄉光正國小協商後,今年三月份透過學校校務會議與社區人士、民意代表、家長會、校友等多次討論,並經過全校師生投票,決定於8月1日恢復原創校之校名—「大坑國小」,除了與霧峰鄉光正國小做區別之外,希望這個校名能夠提升社區民眾對學校的認同感。
他特別提到,往後來到大坑風景區踏青,別忘了來看看這個台中唯一的大坑國小,一起感受國家級的風景。(6/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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