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會今(12)日召開第16屆第19次臨時會,議員質疑涉入賭博案的廖姓員警遭記兩大過免職卻仍在第一分局警備隊工作?市長胡志強表示,若此處置有違人事法規,會立刻究責,但若合乎人事法規,在警政署未核定前還不能免職,也得尊重。
議員蕭杰上午在市議會表示,六月十七日警察局長邱豐光召開記者會針對廖姓員警涉入賭博案懲處進行說明,宣布記兩大過免職,但過了一個月,他還在中市警局第一分局警備隊工作?質疑市長對黑道宣戰是玩假的。
胡市長說,如果是事實,局長要說明,他一定不是玩假的,但各種處罰在人事制度中也許有救濟管道。
胡市長也說,如果他知道此情況,會期期以為不可,但若依規辦理,也無可奈何,不能違規叫他離開,免職要警政署核定,警察局長沒有權核定。
蕭議員請主席裁決將邱局長逐出議場,議員鄭功進及賴佳微都要求附議。期間議長宣布休息五分鐘。
邱局長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考績會決議廖姓員警記兩大過免職,已將此決議報請警政署核定,但警政署未核定,所以目前尚未停職,廖姓員警仍在一分局警備隊服務,目前正在等待警署核定,因此完全符合人事法規。
胡市長接受媒體訪問時說,警察任免是由警政署核定,警察局當時記者會若有講這句話就不會有誤會,就像死刑大家都知道要三審定讞一樣,因此議員的質疑是基於誤會。
媒體詢問,市長不知道廖姓員警仍未離開?胡市長說,他以為已經走了,但法定程序必須要走完,他也沒那麼瞭解任免發佈了沒有,理所當然以為地方政府決定了,警察局報上去,警政署一周或十天內核定人就走了,也就不會去問,這是行政又不是政策,無涉政策又何必要把這事情扯到他身上呢?
隨後主席宣布繼續開會,蕭議員說,廖姓員警懲處案考績會開第二次一定有問題,要求警察局長說明。
邱局長說,此案在議員揭發後,警局立刻在六月十七日下午召開考績會做決議,有十四名考績委員出席,做出記兩大過免職決議,其中是八票通過,五票反對,而根據保訓會及考績法規定,做出重大決議,七天後要再召開考績會,讓當事人到場陳述;七月二日再次召開考績會,有十六名考績委員出席,全部通過兩大過免職決議,期間已經報請警政署核定,至今未核定下來,依照考績法規定,未核定前不能停職,必須等待,廖姓員警也委請律師辦理申訴中。(7/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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