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勞工類
發佈內容:
行政院提出擴大就業方案,初步釋出七萬五千人,約二百億元經費,台中市預估可為3261位失業勞工找到半年至一半的暫時性工作,市府勞工局請各單位儘速提出工作需求計畫書,以利彙整後向經建會爭取。
勞工局表示,行政院擴大就業方案,已由中央各部會提出二十個計畫方案,人數需求約七萬五千人,總經費達二百億元,該七萬五千人就業機會將釋出由各縣市政府執行,台中市有3261人就業機會,就業時間半年,因業務需要者可再延長半年。為爭取到3261人的就業機會,勞工局希望各單位的工作需求計畫書統一由勞工局彙整,以免因各自為政,無法全額爭取到3261人,浪費了名額就對不起台中市失業的民眾了。
本次擴大就業方案,輔導就業人口年齡限制低於「永續工程」,輔導就業第一類為35歲以上、65歲以下,近三年內有半年以上工作者、第二類為負擔家計的婦女、第三類為身心障礙者、第四類為原住民、第五類為中低收入家庭者。
勞工局長賴淑惠表示,各單位除可依中央各部會所提出的二十項計畫提出人力需求外,也可按照地方特性如七期重劃區專案整理等,另行提出需求計畫書,所需求人力的勞健保、人事費全部由中央負責;另外為考慮辦公室狹小無法容納擴大就業人口進駐,也可以用專案委外辦理方式處理,不過委外公司必須聘用向各就業輔導中心登記有案的失業人員。(01/06*5)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