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經濟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有關中區商圈及後火車站一帶地區之振興,市府經濟局預定在本月份內完成計畫擬定,然後召開推動委員會審查,三月份內送經議會召開之臨時會討論通過後付諸實施。
經濟局前曾擬訂中區商圈復甦推動方案草案,成立「台中市中區商圈振興推動委員會」,委員共廿三人,並遴聘有關地方人士為諮詢委員,專家學者擔任顧問,並編列經費一千五百萬元,分短、中、長三期,三年三階段完成,主要內容包括商家再造、空間改善、交通管理、法規研修、行銷活動等。
議會在審議本案時認為應將後火車站一帶地區一併納入,並由市府提出詳細計畫經討論通過後經費方可動支。
經濟局頃指示產業發展課與有關民意代表、地方人士、商圈組成之管理委員會或自治會等交換意見,在元月份內完成計畫草案,送經台中市中區商圈振興推動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約可在三月份議會召開之臨時會中作成決定然後付諸實施。(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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