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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工程發包流程部分輾轉會簽竟需要兩個月時間,副市長蕭家旗認為一年之中只有「六次兩個月」時不我予,值得研討改進。
蕭副市長是選擇某一件工程於去年十二月二日簽辦發包,其中經過發包中心會簽,主計會簽、業務單位再簽、主計研商、主計會簽、政風會簽、法制會簽、業務單位綜合意見、一層決行、移發包中心,預定至今年一月底方可發包,合計一件工程自簽辦至發包需要兩個月時間,然而一年之中只有六個「兩個月」,時間值得珍惜,而且工程在設計之初,就應該考量到如何維護的問題,台中市很多「水景」在啟用之初型態變化十分美麗,但不久原來的噴水設施便形成乾涸,若干園道施工,也有若干老樹因不斷碰撞而樹皮脫落的情形,列為國家三級古蹟的樂成宮由於九二一大地震,三川殿及正殿多處破損,經過三年時間終於在最近才辦理招標,廟方也對市府的行政效率感到不滿。
文化局長林輝堂表示,樂成宮是在九十一年度才編列預算,八十九年時調查廟宇支撐,九十年度研究調查廟宇整修都是根據上級有關指示辦理,並非單只招標發包方面花了三年時間。(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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