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教育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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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教育局表示,本學期將於二十日結束,為期二十一天的寒假也即將展開,今年寒假假期雖然不長,中間又包含五天的農曆春節假期,但各校為希望學生在假期中能從事正當的活動,無不挖空心思規畫各式各樣五花八門的育樂學習營;其中包括有靜態的學藝活動如電腦、美術、書法等學習營,及動態的各種球類、游泳、舞蹈等體能育樂營或安排至戶外做教學活動,總計國小部份共辦理多達196個假期活動,而國中也有74個,學生可直接洽詢各校。
學子們寒假不隨意過,夫子們也没閒著,紛紛利用這短短的假期充電;共計辦理29個國中教師研習營,國小教師則有53個研習活動。
教育局方面為使學校寒假期間校務行政能正常推動及加強注意學生生活輔導,也擬定了寒假注意三要事,請各校配合辦理下列事項:
(一)九十一學年度寒假自九十二年一月廿一日至二月十日止,二月十一日開學。
(二)寒假期間各校行政人員依規定正常上班以利行政運作。
(三)各校應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及訂定學生寒假生活注意事項,其範圍如下:
1.訂定寒假作業,以啟發性、創作性的作業代替抄寫死記課業,避免使用坊間現成作業簿本,並指導學生安排休閒生活,提供有益身心藝能活動。
2.宣導家長注意學生假期生活及活動,利用時間陪伴子女,給予更多關懷,避免其涉足不正當場所或晚歸及不歸情形,並防範吸食毒品,結黨飆車危害社會秩序。
3.寒假期間請鼓勵學生與家長安排參觀或參加相關親子藝文活動,如燈會、藝文書畫展等,以提昇家庭休閒文化水準。
4.提醒家長、學生寒假期間家庭旅遊注意安全及遵守交通規則。(1/17*教育局*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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