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交通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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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第二辦公室已在元月三日正式啟用,為體貼前來洽公民眾,交通局特別將第二辦公室前的自由路段停車位,劃為洽公專用停車格,但機車停車格至元月十三日才啟用提供騎機車民眾使用。
交通局公告第二辦公室前機車停車位收費辦法,自元月十三日起自上午八時到下午十八時,每日每次以二十元計費,但在半小時內出場則免收停車費。
為確實提供騎機車民眾洽公停放及提高週轉率,機車停車位並不適用持有開會通知單者,即使是市府自己的員工也得照常收費。
不過,市府也提供第二辦公室後方地下一樓的機車停車區,可以免付費停車,民眾可以多多利用。(1/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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