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民政類
發佈內容:
內政部針對各縣市政府編列之里鄰長為民作業費召開研商會議,會中做成結論同意九十二年度已編列預算者,得繼續執行,至於九十三年度能否編列則再另行研議,因此項結論,台中市政府民政局已確定在春節前給各鄰長的為民作業費,今年將會照常發放。(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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