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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研訂年貨大街申請管理辦法

 

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經濟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有關年貨大街活動的舉辦,市府經濟局表示將於農曆年後,徹底予以檢討,主任秘書劉邦裕指示應研究訂定申請設置之辦法。 

根據多方面反映年貨大街活動舉辦,部分地區造成髒亂,影響交通秩序,年貨大街攤位均規劃於道路中央,兩側預留通路不致妨礙交通,但甚多攤販大量湧入,在十字路口設攤營業,並有商家將騎樓地出租與攤販自行收取租金,致通行受到阻礙,原計畫在某些時段封街,但亦有未照原定計畫辦理,致呈現混亂引起不滿,屬於規劃範圍以外攤販,私自湧入據地營業,當地管理委員會無法執行公權力予以取締,請求警方支援,時間上亦不能完全配合。

以前公有土地出租民間辦理活動亦有攤販湧來,在核定之會場外圍設攤營業,但無臨時流動廁所之設置,更造成衛生、噪音、交通、環保上甚多問題。 

劉主任秘書認為除應訂定有關申請設置理之辦法外,核准之目的事業主管單位與公有土地管理位以及其他如警察、交通、環保、衛生等相關單位,均應充分配合密切合作。(1/27*1)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經濟發展
  • 發布日期: 2003-01-27
  • 點閱次數: 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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