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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局
發佈類別:
交通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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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高潛力公車採取分段收費,由於實施伊始,甚多旅客尚不能適應,市府及業者均表示將加強宣導。
高潛力公車採分段收費為免「一站之差」收費即差一倍,因此特別規劃「緩衝區」,旅客在緩衝區內下車,車資僅為九元,乘客無不皆大歡喜,但在緩衝區前一、二站上車,過緩衝區一、二站下車之旅客中,有不少人因付費而與業者發生爭執,乘客認為僅乘車五、六站或六、七站(統聯規劃緩衝區為分段點前後各一站,合計為三站,仁友則為連分段點在內合計為四站)且距離不長而須付兩段費用認為有失公平,甚至有乘客拒付第二段車資,由於正值農曆新春期間,客運業者亦未過於計較,致未發生重大糾紛。
市府及業者表示,甚多法令均有「以上以下」、「以內以外」規定,一尺或一天之差,即情形迴異,希望乘客對此能有所認識或瞭解。(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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