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 新聞局 |
發佈類別: | 經濟類 |
發佈內容: | 台中市政府委託民間開發、興建、經營「台中國際會展中心」,預計於十一月將可正式動土,九十六年元旦興建完成正式開幕營業。市府經濟局長廖德淘表示,此中心完成後,除每年可為市府增加約六百七十萬元租金收入,以及營業後約四百四十餘萬元之權利金收入外,也將為鄰近相關建設帶來無限商機。 廖局長表示,國際會展中心基地面積計約三萬平方公尺,建蔽率為六O%,將由台中港路退縮廿公尺,採大面積開挖,興建地下兩層、地上四層建築,並有一千餘坪之露天廣場,廣場前可設置臨時攤位,或舉辦露天演唱會等大型精彩活動,展覽館位於地面層一樓,計三千六百九十坪,設置五四二處標準攤位(每攤長寬各三公尺),並挑高一O.四公尺,配合應用機具管道設施,因應不同類型展覽,視覺效果極佳,以滿足參展廠商不同需求。 廖局長指出,「台中國際會展中心」地面第一層並設置附屬事業,計專門店一百五十二坪、小型主力店一千坪、餐飲服務業五百坪、服務空間一百坪;地面第二層至第三層為提供民眾、參展廠商購物及餐飲,有生活大店、專門店及餐飲場所設置;第四層為會議中心、辦公商務宴會廳、空中花園以及休閒娛樂等設施。 為便利參展廠商裝卸貨物及停車,在展覽館後場設置專用空間,並規劃機車停放車位,以避免對展覽館前交通造成影響。地下一、二樓為停車場,預計可停放汽車一千二百五十部,均為現代化之管理系統。本會展中心近日內將可進行簽約,簽約後即可進行建築設計,並經都市設計、交通衝擊評估審查及建造申請審查後,預計於九十三年十一月將可正式動土,預定於九十六年元旦興建完成正式開幕營業。(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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