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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府今起委託辦理身心障礙者小型復康巴士交通服務

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社政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為解決本市身心障礙者,在就醫或參與社會活動上受到限制的困擾,於六日開辦身心障礙者小型復康巴士交通服務。台中市長胡志強表示,希望透過小型復康巴士提供便利的交通工具,滿足身心障礙者就醫復健需求,促進其參與社會活動,豐富其生活。胡市長並且在現場示管開車,為身心障礙者服務,令搭車的乘客們十分滿意。

  市府社會局長廖靜芝表示,市府今年度租賃三台復康巴士,其中二台具有輪椅升降設備分別由台中市愛心家園(預約專線:二四七一三五三五分機一一九)及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預約專線:二二三六六六八一)經營,另一台為普通八人座箱型車由台中市智障者家長協會(預約專線:二三一五二五七八)經營。

  廖局長表示,凡設籍本市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出示並繳交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均可向本府委託之單位申請預約,並於排定之時間前往其家中接送至目的地,並且負責將申請者載返回家,每位申請者每週以三車次(含來回)為限,申請次數超過,本府不予補助。

  廖局長指出,此項復康巴士交通服務收費標準如下:一、有加裝無障礙輪椅升降設備之復康巴士,接送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交通服務費係以人次計費,低收入戶由市府全額補助,至於一般之身心障礙者則每人每車次(含來回)需支付五十元給受委託單位。

    二、未裝設無障礙輪椅升降設備之一般八人座車輛,接送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交通服務費以人次計費,低收入戶由本府全額補助,至於一般之身心障礙者則每人每車次(含來回)需支付三十元給受委託單位。
三、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家屬陪同者每人需負擔新台幣二十元(含來回),以一人為限。四、一般之身心障礙家屬陪同者每人需負擔新台幣四十元(含來回),以一人為限。(5/6#6)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休閒旅遊
  • 發布日期: 2004-05-06
  • 點閱次數: 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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