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民眾興建房舍由於照明、抽水等需求,必須架設電桿,申請臨時用電,但完工後多不予拆除,易肇致公共危險、妨礙交通,並影響觀瞻,台中市政府建設局決聯繫工務局,在核發使用執照時嚴格把關,未拆除電桿者,不予核發使用執照,並函請各區里長協助,加強向民眾宣導。(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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