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 新聞局 |
發佈類別: | 行政類 |
發佈內容: | 台中市政府辦公廳舍將作相當幅度之調整,希望一般民眾瞭解以便利洽公。 辦公廳舍調整內容包括:工務局部分單位將遷往府後街,原中山地政事務所舊址辦公,一樓為局本部、建造及使用管理兩課收發文之辦公室;建造管理課位於二樓;使用管理課位於三樓;四樓為正、副局長及技正辦公室;五樓為檔案室;地下室將設置圖書室,不作停車使用;其餘之都市計畫課及住宅行政課仍在原址不予移動。 工務局局長辦公室遷出後,將作為建設局局長、副局長及技正辦公室;原建設局局長室將作為經濟局局長、副局長辦公室;原經濟局局長辦公室將作為財政局財產課及出納課之辦公室;原建設局、經濟局及財政局其他各課均不移動。 工務局局長、副局長及技正辦公室已於廿九日開始搬遷,其他應搬遷之建造、管理、使用管理兩課及檔案室等,於卅日起搬遷,預訂五月三日可搬遷完畢,民眾如因緊急案件亟待辦理,工務局在都市計畫課設置臨時服務掛號台受理申辦。(4/2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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