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勞工類
發佈內容:
九十二年全國模範勞工選拔已經開始接受各界報名,勞工局表示只要是在台中市工作的勞工,實際從事現職三年以上,都可以由事業單位、工會的推薦參加全國模範勞工初選,再由市政府評選三人參加全國選拔。
台中市以往參加全國選拔得獎比例比起其他縣市都來得高,推薦三人至少都會有二人獲選為全國模範勞工,希望各事業單位能多多推薦,勞工局表示以住推薦的勞工中不乏在工作崗位上十數年的經驗,工作態度積極並且實際研發或創新工作機具、技能。
獲選為全國模範勞工者,可以獲得中央頒發獎牌及獎金,並由總統召見嘉勉、安排出國參觀訪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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