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 新聞局 |
發佈類別: | 交通類 |
發佈內容: | 台中市政府交通旅遊局為了充分運用民間力量協助提供停車場位,自八十九年即持續執行停車場興建及營運管理委外辦理之政策。在停車場興建部分,除了都市計畫用地之停車場用地,其因有土地徵收須公權力介入之需要,而需由市政府自行興建外,台中市政府交通旅遊局盡量鼓勵民間利用私人空地興闢臨時路外平面停車場或促進民間以BOT方式投資興建立體停車場。 以九十三年為例,台中市政府交通旅遊局編有五百萬元之私人停車場獎助金,以俾鼓勵民間以私人土地自行興闢臨時停車場。以本方式增加停車空間可達汽車格位二百五十格,其所節省之土地成本及公務人力,初估可達二億多元。 另外,營運中之中正公園地下停車場,係為民間以BOT方式開闢之停車場。該停車場可提供汽車格位八百六十格;機車格位三百零二格,而其所節省之興建營運成本,甚至高達三億餘元。 在停車場營運部分,截至九十三年四月止,台中市八十九處路外停車場中,有四十六處停車場委外經營、六處停車場自行管理收費、三十四處停車場免費停車,相較於八十九年交通旅遊局成立時僅五處停車場委外經營,停車場委外經營之比例已成長八倍。(4/2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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