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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府第二辦公室後方停車場 二十日起調整收費辦法

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交通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交通旅遊局將自二十日起,調整台中市政府第二辦公室後方平面停車場,及地下二樓停車場收費辦法,停車在半小時內出場者,免收停車費,以增快停車週轉率。

  位於自由路二段五十三號的台中市政府第二辦公室,後方停車場自四月二十日起,每小時停車收費二十元,停車超過一小時以上時,超過之部分,如未滿三十分鐘,以半小時計算收費,如超過三十分鐘,則以一小時計算。

  交旅局為了提高停車週轉率,以上二個停車場停車未滿半小時就出場者,免收停車費。同時,為方便到台中市政府第二辦公室購買停車月票之民眾,凡在每月五日至二十四日之間,前往購買或領取公有停車場路邊停車月票,於第二辦公室後方停車場及地下二樓停車場停車者,憑月票證上列示的日期可以抵繳該日二小時的停車費。
(4/18*4)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休閒旅遊
  • 發布日期: 2004-04-18
  • 點閱次數: 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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