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 新聞局 |
發佈類別: | 工務類 |
發佈內容: | 台中市政府提出「潮洋溪─落日之河溪流兩側創景計畫」,於十三日公開評選,由台灣餘弦建築師事務所取得議約權,副市長蕭家旗並於十四日率領有關人員赴現場勘察,將作整體開發;有關細節問題,主辦單位工務局都市更新發展課,將於日內與該建築師事務所進一步洽商。 主辦單位工務局都市更新發展課表示,依照原計畫,係委外對潮洋溪由逢甲路至台中港路段進行規劃設計,由於該河段兩岸集合住宅大樓鱗次櫛比,亟需休閒遊憩空間,而由台中港路至市政路段僅委外進行規劃,關於工程費用方面,將於規劃設計完成後,爭取中央補助辦理。 蕭副市長認為由台中港路至市政路段位於第七期市地重劃區內,可動用重劃基金辦理,工程款不致成為問題,因此應一併委外規劃設計,從事整體性開發,因此有關規劃設計費用及期程等,將與取得議約權之餘弦建築師事所進一步研商。以上潮洋溪兩側創景計畫,全長共約二公里,由逢甲路至台中港路部分約為一.二公里,由台中港路至市政路部分約為O.八公里。 部分議員認為「落日之河」名稱不妥,有人建議改稱「晚霞之河」,不過,尚在考慮之中。(4/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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