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 新聞局 |
發佈類別: | 工務類 |
發佈內容: | 台中市政府工務局拆除大隊十二日會同警力,強制拆除位於文心路三段一二二號的「新幹線茶藝KMTV」及位於烈美街一七七巷八號的「士林才藝中心」廣告招牌及執行斷水斷電工作,工務局使用管理課以業者違反建築法及商業登記法,予以強制拆除違規廣告物並斷水電,再次貫徹公權力拆除違規八大行業。 「新幹線茶藝KMTV」於九十二年十月六日遭市府勒令停止使用,且該店家未申請營利事業登記證,無照經營視聽歌唱、飲酒行業,並擅自變更使用建築物,警方於九十三年二月六日臨檢發現尚在營業,提報工務局列為優先執行拆除違規廣告物及斷水斷電之對象。工務局於十二日會同相關人員至現場拆除時,因該店違規廣告物太過巨大,需動用到超大型拖吊車,工務局因經費不足,並無出動超大型吊車,故僅先拆除小面廣告物,並要求業者限期改善。 位於烈美街一七七巷八號的「士林才藝中心」,經市府多次稽查,以違反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裁罰五萬元多次均未繳納罰鍰,於九十二年八月八日遭市府勒令停辦,要求限期改善,市府公共安全聯合稽查小組於二月二十五日前往再複查,發現仍有三位教師、十名學童在上課,而現場工作人員並拒絕不配合稽查,且該處建築物已於八十八年遭勒令停止使用,對於業者無視公權力繼續營業,教育局特提報工務局列為優先優先執行拆除違規廣告物及斷水斷電之對象。 市府工務局十二日會同警力及消防隊、台電等人員,前往執行拆除士林才藝中心違規廣告物及斷水斷電處分時,發現該中心已人去樓空,且招牌也自行拆除掉,完全看不出原是才藝中心,工務局拆除大隊詢問附近住家,該才藝中心是否尚在營業,附近住家表示,該才藝中心已無在營業,並已於日前遷移。確認該才藝中心確已無營業且已於近日搬遷後,拆除大隊只好將原為士林才藝中心之空屋拍照存證後,即收隊離開。(04/12*2 |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