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 新聞局 |
發佈類別: | 交通類 |
發佈內容: | 台中市政府交通旅遊局將編列九千萬元追加預算,補貼服務性公車路線成本差額及公車票價差額,公車每段票價現由過去之十三元調整為十五元,但其中兩元由市府編列預算以補助方式吸收,乘客每段仍為十三元付費。 交旅局公共運輸課表示,公車成本差額補貼係以服務性路線為對象,過去為十七條,今年經過評定審議計共為廿九條,過去每車公里成本係按三一.O七四二元計算,自去年八月份起審議成本應為三九.七九四元。所稱「服務性路線」係屬業者無意行駛,認為將蒙受虧損,而市府基於服務大眾,有必要開闢行駛之路線,因此,對其蒙受虧損部分予以補貼,九千萬元之追加預算中,成本差額補貼為七千萬元。 公車票價於八月調整並採分段收費方式,但以兩段為限,但實施未久,業者即以部分段次里程距離較遠、載客人數降低為由,要求予以調整,交旅局八日召開之市區客運審議委員會,認為公車票價確有調整必要,但去年八月甫始調整,迄今不過九個月時間,可能影響乘客搭乘公車意願,但為考量業者合理營收,對於調高之兩元,決由市府編列預算予以補貼,不增加乘客負擔,該部分補助計為兩千萬元。(4/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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