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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公車票價調漲將由市府吸收 不轉嫁乘客

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交通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交通旅遊局於八日召開市區汽車客運審議委員會,決定現行票價每段調漲二元,但由台中市政府以補助方式吸收,乘客仍依現行票價每段十三元投幣,另外,會中確立台中市大眾運輸雙軌補貼之原則。

  雙軌補貼之原則其一為「成本差額補貼」,針對業者經營服務性路線產生之營運虧損加以補貼,此作法係為確保公車基本之服務水準;其二為「票價差額補貼」,用意在鼓勵客運業者多搭載乘客可以獲得較多之補貼,從而提高公車服務水準。

在「成本差額補貼」部分,交通旅遊局表示往年客運業者申請補貼之公車路線,依規定須為每日行駛六十班次以下之服務性路線,但因台中市刻正積極佈建大眾運輸路網,為培養固定客源,部份指定之服務性路線仍提供較密集的班次水準,為此,交通旅遊局特別向交通部請示,在初期公車客源不足,各客運業者多在虧損狀態中努力經營,希望開放每日行駛六十班次以上之服務性路線亦能申請補貼,不過申請補貼上限班次仍維持在六十班次。

  交通部已於六日函示台中市政府同意上述之做法,交通旅遊局表示未來客運業者之經營環境將可逐漸獲得改善。

  另為有效提高補貼路線之服務品質,交通旅遊局將加強派員稽查補貼路線之發車班次,避免誤點或脫班影響市民搭乘權益,此外受補貼之業者必須提撥補貼金額之一定比例(二十%),做為受補貼路線車輛設備更新之用,其中車輛定位系統為審議委員會要求必須裝設之設備,另外還有LED車頭牌、車上多媒體資訊設備、車輛汰舊換新、IC卡驗票機及加值機等設備,由客運業者選擇其一安裝。

  在「票價差額補貼」部份,影響此次票價調整因素主要為「段次里程」及「每班次載客人數」。然因距離去年八月票價調整至今僅九個月,為避免短期內二次調整票價而減少民眾搭乘公車意願,降低大眾運輸使用率,並為考量客運業者合理營收,此次票價調整多出二元部分,將由台中市政府編列預算補貼公車乘客,即乘客上車仍然投一段票十三元,多出二元之票差,由台中市政府幫民眾負擔。上述之補貼額度,交通旅遊局表示將向中央及本次議會臨時會爭取約一億元之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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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休閒旅遊
  • 發布日期: 2004-04-08
  • 點閱次數: 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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