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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今召開第二屆第一次會議

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社政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第二屆第一次會議八日在市府中正廳舉行,會中針對上次會議主席指示事項辦理情形討論,並就各相關單位的工作報告進行討論。

  針對上次會議討論有關公廁管理及清潔維護部分,業務單位環保局除加強公廁稽查,並將採取全面不定期抽檢評分,評分結果低於七十五分者,將依法告發處分,並罰款二至八千元。公廁清潔維護管理部分,委員們對環保局處理方式表贊同,也希望能持續下去。

  另外,黃瑞汝及李玉萍委員提出數據表示,以台中縣為例,公廁男廁多於女廁,而如廁時間,女性約需八十秒,男性約四十秒。從上述數據顯示,建議市府增加女廁間數,並加大空間比率,讓女性感受到如廁是一件愉快的事情。

  在警察局工作報告時,委員們質疑警察所提工作是否真有落實執行,如夜歸婦孺代叫計程車或警車護送返家服務。市長胡志強也請警察局說明若人力不足時,是否真能做到警車護送返家服務,要求警察局應先評估後,將可做到的服務列上,否則若無法完全達到是項服務,只會造成民眾詬病。

  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委員任期已屆滿,第二屆委員已於日前遴選出來,在今天的會中,由市長胡志強頒發新任聘書予第二屆委員,委員成員計有府內長官九人,外聘民間團體代表六人,社會專業人士四人。第二屆委員任期為九十三年一月至九十四年十二月底止。(04/08*2)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休閒旅遊
  • 發布日期: 2004-04-08
  • 點閱次數: 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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