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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補助國中清寒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 即日起開始申請

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民政類
發佈內容:   為加強推動居住於都會區原住民子女福利,協助解決原住民家庭子女教育需求,台中市政府民政局針對都會區原住民於九十三年訂定有「台中市九十三年度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補助國民中學清寒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實施計畫」及「台中市九十三年度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補助國民中學清寒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實施計畫」等福利措施,請居住於台中市就讀國中及大專院校子女的原住民朋友,把握機會提出申請。

  民政局表示,清寒優秀獎學金申請之成績標準包含綜合表現(操行成績)、一般學科(學業成績)及藝能學科成績平均在六十分以上,且家境清寒標準符合社會救助法之低收入戶者或中低收入戶者、或父母其中一方因失業,致生活困難無力教養者、或父母離異而負教養責任之一方無力撫育者、或父母雙亡,而監護人無力教養者、或父母其中一方因病,致生活困難無力教養者、或家庭突逢變故者。其中第一目檢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其餘各目檢附就讀學校班級導師填具家庭狀況訪視表並簽章認定即可申請。

  此項國中清寒優秀獎學金第一次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三十日止,獎學金分配名額僅有五十名、每人核發金額三千元,如申請獎學金學生人數超過規定名額時,將採以學業成績較優者之方式依次發給。市府民政局請清寒優秀原住民學生踴躍提出申請,以達到政府鼓勵原住民學生努力向學的目的。

另針對就讀大專院校之原住民學生,台中市政府九十三年度亦將送出大紅包,補助的對象為設籍台中市三個月以上,現就讀教育部認定有案之公私立大專院校(含五專後二年,不包含研究所學生),且其前一學期之操行成績達七十五分、學科成績達七十分以上者,均可提出申請,而且獎學金的額度為每名每學期一萬元,但是申請名額只有二十名,且已受公費或已領有政府設置之其他獎助學金者,不重複核發。第一次申請期間亦為即日起至三十日止,請設籍台中市的原住民學生符合條件者不要輕忽權益,踴躍申請。

  以上獎助學金相關計畫及申請表單可至本府資訊網便民服務表單下載區查詢,請台中市的原住民家長及學生請注意申請期限趕快提出申請,如尚有疑問,可電洽台中市政府民政局原住民族事務課04-22206606、04-22289111轉1231詢問。(4/6*2)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休閒旅遊
  • 發布日期: 2004-04-06
  • 點閱次數: 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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