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 新聞局 |
發佈類別: | 建設類 |
發佈內容: | 台中市政府對民眾申請苗木案件,決提高效率,由申請至發給,將由過去之七天縮短為三天。 主辦單位建設局景觀工程課表示,一般家庭、政府機關、學校、社區,對於居住環境與生活品質之提昇日漸重視,向市府申請苗木,美化環境庭院之案件亦不斷增加,去年對於民間此項申請案件之辦理期程,已由過去之十餘天,縮減為一週,目前正研議再行簡化申請流程,提高行政效率,並在三天內辦理完竣。 關於苗木之申請,分為家庭、機關、學校等不同需求,辦理申請苗木種類多屬於四季花卉,一般家庭申請以廿株為限,機關及社區以一百株為限,而學校則對數量不予限制,視實際需求情形決定,目前四季花卉苗木之供應為長壽花、一串紅、麥桿菊及星辰花,約兩週後將改換其他花苗,苗木之申請,市府按不同季節時序,並視苗圃培育情形供應。(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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