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 新聞局 |
發佈類別: | 民政類 |
發佈內容: | 台中市政府為加強對原住民之照顧,今年增辦中低收入原住民建購、修繕住宅補助及子女課後照顧補助,原已實施之原住民就讀大專院校及國民中學學生獎金成績標準予以放寬,金額則予以提高,家庭租屋補助受理申請期間,較過去延後一個月,於四月一日開始至八月卅一日受理。 建購及修繕住宅補助,申請資格均以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當年最低生活標準(八、五二九元)二.五倍者,建購之住宅未逾二年,修繕之自用住宅屋齡須超過七年,並破損簡陋需要修繕,以上兩項補助,須均不曾接受政府補助者(不含輔助購屋貸款或修繕住宅貸款),建購住宅每戶補助十五萬元,修繕住宅每戶最多六萬元。 子女課後照顧補助,對象為設籍三個月以上之原住民低收入戶,其子女課後就托於台中市立案之托育中心、才藝中心或補習班等,每名就托學生每月最高補助一千五百元,就托費用未達一千五百元者,按實際繳費金額補助。 原住民學生就讀大專院校申請獎學金,其操行成績由過去八十分以上,放寬為七十五分以上,學科成績仍為七十分以上,獎學金每學期由過去之六千元提高為一萬元,但各以廿名為限。 國民中學學生獎學金,操行成績、學業成績及藝能學科平均成績在六十分以上均可申請,過去規定為七十五分以上,國中一年級新生以國小六年級第二學期成績為依據,每學期獎學金金額由過去之一千五百元,提高為三千元,均各以五十名為限。 有關申請手續及所附文件等,請向各區公所查詢,學生獎學金係由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補助。(3/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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