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建設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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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定三月一日開始,對於民眾或機關、學校、團體、社區大樓,為美化環境,申請苗木,將採隨到隨辦方式,在第二辦公廳舍聯合服務中心受理。
主辦單位建設局都市景觀課表示:該課將按不同季節隨時提供樹木花卉圖冊,有照片供民眾或機關、學校、團體、社區大樓選擇,並提供有關栽培方法,包括如澆水、施肥、修剪等之指導,及每日可能提供之苗木花卉數量,原則上每一家戶申請以提供苗木十株為準,社區大樓、學校、機關、團體以五十株為準,但如舉辦大規模綠美化活動,可視供需情形作適當決定,或事先專案與該課研商。(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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