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 新聞局 |
發佈類別: | 建設類 |
發佈內容: | 台中市政府採納民間意見,對於特三號道路的開闢,將先由忠勇路經嶺東路再向西施工,原經費預算的編列亦將予以調整。 特三號道路開闢,目前經中央補助四億元,指定為工程費用,市府在九十三年編列經費配合,計一億四千八百萬元,原計畫其中八千五百萬元為購地費用,六千三百萬元為工程費用,並由嶺東路向西先行施工。 特三號道路全長計六公里,由台中縣市交界處經嶺東路、忠勇路、高速公路、筏子溪、八十公尺外環道路與五權西路相銜接,民眾聞悉該路即將施工訊息,忠勇路附近一帶民眾認為,由於目前經費有限,由嶺東路向西開闢無法與台中縣龍井鄉道路銜接,並無實際作用,不如由忠勇路向西開闢與嶺東路銜接,可改善忠勇路與嶺東路之間橫向交通,亦使忠勇路部分路面獲得改善。 建設局土木工程課表示,市府已採納民間意見,決由忠勇路向西施工,至於經費方面,原編列之工程費六千三百萬元中,撥出五千萬元作為購地費用,合計購地費共為一億三千五百萬元,除貫通忠勇路至嶺東路外,並可再向西延伸四百公尺,合計共為八百公尺(忠勇路至嶺東路亦長約四百公尺)。 特三號道路開闢所需經費計約廿八億元,八十公尺外環道路以西部分,寬度為四十公尺,以東部分為卅公尺,市府原計畫於九十三年開始,九十五年完成,但因所需金額龐大,中央將補助七三%,地方自行籌措二七%,因此實際進度及完工時間將視財源狀況決定。(3/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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