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 新聞局 |
發佈類別: | 社政類 |
發佈內容: | 為因應我國長期照顧人力需求,提昇照顧服務品質,並配合未來照顧服務員專業證照制度之實施,台中市政府即日起受理照顧服務員結業證書換發作業。 社會局十五日表示,依據內政部、行政院衛生署九十二年二月十三日公告照顧服務員訓練實施計畫及相關函文規定,凡同時領有本市居家服務員職前訓練和病患服務人員訓練結業證明書者,可直接換發照顧服務員結業證明書;至於已取得居家服務員進階或成長訓練結業證明書者,即相當於照顧服務員結業證明書,毋需再行換發。 社會局同時表示,想要申請換發照顧服務員結業證明書者,即日起至六月底止,請將居家、病患兩張結業證明書正本親送或掛號郵寄台中市自由路二段五十三號台中市政府社會局社工室收(信封右下角請註明-換發照顧服務員結業證明書及寄件人電話),聯絡電話:二二二八五二六○, 張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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