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 新聞局 |
發佈類別: | 交通類 |
發佈內容: | 台中市政府交通旅遊局為提昇民眾搭乘公車意願,正研擬一項鼓勵轉乘之優惠措施,也希望民眾能提供意見。 主辦單位公共運輸課表示,自第二階段高潛力公車委外營運後,公車路網已較過去更為健全完整,公車班次亦較以往繁密,同時甚多客車改以新車行駛,減少乘客旅途勞累,因此,目前正為鼓勵民眾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以取代私人交通工具之良好時機。 不過由於市區較為遼闊,若干地區非某一路公車所能到達,乘客必須轉乘另一路線,而若干民眾為免轉車之不便,仍多使用私人交通工具,正在研擬中之鼓勵轉乘優惠措施,將印製單張摺頁卡片,供民眾使用,四個星期,每週一頁,為七欄,註明週別及上午、下午,如乘客在同一天上午搭乘公車「A線」又搭乘「B線」,即可視為「轉乘」。如上午搭乘「A線」,下午再搭乘「B線」,由於時間相隔過久,不可能認為轉乘。 乘客持以上卡片登車,如前所述,在同一天上午(或下午)由「A線」再搭「B線」,可請由班車司機加蓋戳記,憑卡片上戳記,可向路邊停車收費員換取車票一張,卡片印妥後,可交由各區公所供民眾領取,滿四週後再行換領。 不過優惠措施是以公車路線編號為主,如某路公車採兩段收費,乘客因轉乘而獲得之車票,只能作為一段車資,另一段仍須付費。公共運輸課表示,由於非接觸式IC智慧卡票證系統尚未建立完成,因此研擬中之鼓勵轉乘優惠措施似稍嫌繁瑣,如民眾有更好方案,不妨提出以便研究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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