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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署委託代辦營造業登記 僅補助52萬差距過大

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九十二年營建署補助台中市政府辦理營造業登記等有關業務經費,僅核定五十二萬元,主辦單位工務局認為與實際需求差距過大,決提出申覆。


  營造業為特許行業,其登記輔導管理等業務過去係由省建設廳辦理,「精省」之後營建署於九十年七月開始委由縣政府代辦(九十年代辦此一業務不過半年時間),九十一年營建署補助經費為七十七萬元,不意九十二年竟大幅降低為五十二萬元。


  台中市營造業計有一千餘家,由於業務量繁重必須僱用專人辦理,包括約僱人員、薪資、勞、健保、加班費、年終獎金等人事費用五十二萬八千四百六十元,另外登記簿冊、表格等印製、影印紙張、機件維護、郵電、營造業審議員出席費用等業務費合計為四十八萬四千八百元,合計為一百零一萬三千二百六十萬元,營建署僅補助五十二萬元,事實不敷使用,同時根據今年二月七日公布施行之營造業法,土木包工業登記管理等相關業務由建設局移由工務局辦理,營造業與土木包工業合計兩千餘家,經費將更見支絀。


  工務局並根據各縣市資料,台中市為補助經費刪減比率較高之縣市,而市府代收規費繳納中央數額以九十一年為例則高達一百廿六萬餘元,代收規費雖未必全額作為辦理業務費用,但差距不應過大,不成比例。(2/25*1)

聯絡人: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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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
  • 發布日期: 2003-02-25
  • 點閱次數: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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