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 新聞局 |
發佈類別: | 社政類 |
發佈內容: | 台中市政府為加強推動身心障礙福利,解決本市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缺牙、無牙及蛀牙之苦,凡設籍台中市六個月以上列冊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並領有中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者,均可憑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身心障礙手冊影本、身份證影本、印章就近向與台中市政府簽訂身心障礙者診治合約之牙科醫療院所提出申請補助。 市民申請後,由牙科醫療院所提出診治費用申請書送社會局依補助價目審核,所補助的項目包括兒童牙科、活動式假牙、固定式假牙等,低收入戶最高補助金額四萬元整,中低收入戶最高補助二萬元整。申請期限至九十三年十月三十日止,符合資格者請把握機會。 目前與台中市政府簽約之醫療院所共有九家,市民可就近選擇醫療院所提出申請,九家醫療院所分別為:行政院衛生署台中醫院、台中榮民總醫院、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文心南路院區)、童齡牙醫診所(大墩路一八八號)、愛麗兒牙醫診所(高工路二六六巷五號)、光良牙醫診所(台中路四六號)、長青牙醫診所(西屯路二段二五八之二十七號)、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中港分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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