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 新聞局 |
發佈類別: | 建設類 |
發佈內容: | 台中市政府於去年十二月廿六日開始受理美術園道設置露天咖啡座申請,部分業者頃表示投資意願,但希望市府放寬某些條件。 美術園道申請設置露天咖啡座,以五權西三街、西四街、五權三街及五權八街所圍成之美術園道人行道為範圍,並先行試辦六個月,凡鄰接道路兩側,具合法營利事業證,登記為「飲料店」或「餐館」業者,均可向市府提出申請,露天咖啡座之設置應以店前垂直延伸之人行道為限,如有超過,應取得鄰界人之同意,人行道使用費,按店面寬度每公尺三百元計算,以三個月為一期,一次繳納,如經核准使用,並應先繳納保證金三萬元,使用人行道為避免妨礙通行,人行道應保留一.二公尺寬度之淨空。 部分有意投資業者認為六個月試辦期似嫌過短,要求能予延伸,同時使用店前垂直延伸之人行道並預留一.二公尺淨空維持行人通行,實際上可供商業使用之人行道空間有限,因此希望戶外使用空間能再由人行道向園道草坪延伸,營業時間亦希望作彈性放寬。 主辦單位建設局景觀工程課表示,露天咖啡座之設置,目前為試辦階段,如情形良好,隨時可予延伸,營業時間部分,一般為由下午五時至晚間十時,如逢週末假日可延至夜間十二時,但十一時起應實施噪音管制,至於咖啡座由人行道再向草坪延伸部分,由於影響植栽景觀,恐礙難同意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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