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勞工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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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勞委會評審通過台中市申請勞工建購住宅貸款共五一八戶,全數列為正取戶,市府勞工局表示合格者可自九十二年三月一日至九十二年八月三十一日止辦理貸款,逾期將會被取消貸款資格,請民眾把握申貨時效。
九十一年度勞工建購住宅貸款於去年十一月十五日截止受理,全國計有一二、二○九戶提出申請,其資料經各縣市初審送勞委會彙整再送請財稅資料中心查詢所得及房屋資料後,獲核定總戶數一一、六四五戶,不合格五六四戶。此次全國原配有三萬戶申貸額度,因申請戶數未超過配額,故只要是經審查符合條件者,都列為正取戶。
勞工局承辦人員表示,台中市勞工申請該項貸款計有五五八戶,經審查不合格有四十戶,合格戶為五一八戶,其不合格原因大半是申請人戶內已有兩棟以上房屋或是現有房屋非兩年首次購屋而被剔除資格。勞工建購貸款最高可貸到二二0萬元,現行利率為2.31%,民眾可等待勞委會寄發通知或先行上網查詢,勞委會網站為www.cla.gov.tw,另外也提供語音查詢電話02-34563636,歡迎民眾洽詢。
勞工局更提醒獲核定的申請人,辦理貸款時限自九十二年三月一日至九十二年八月三十一日止,逾期會被取消貸款資格,申請人應注意時間盡早申請以免失去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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