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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辦公室聯合服務中心新增六大項服務項目 市民申辦案件更方便

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計畫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第二辦公大樓聯合服務中心自三月份起,將增加六大項服務項目,以後民眾要申辦案件就可以更輕鬆,只要在聯合服務中心申辦一切就搞定,不用再到各科室奔波跑公文了。


  設於第二辦公室的聯合服務中心原本設置民政、建設、工務、經齊、社會、教育、交通旅遊、勞工、環保、警政及服務共十一組,各組派駐人員由相關業務單位一至二人在場服務,提供市民戶籍、地籍謄本核發、建造及使用管理、違章建築拆除、營利事業設立、變更、身心障礙者停車證核發、停車、公害陳情、流動廁所、各項回收申請及各項諮詢等服務。


  並採「一處收件全程服務」隨到隨辦的單一窗口方式,讓洽公民眾不必再自行到各局室跑公文,在二份月檢討會中認為聯合服務中心的功能還可以再擴大,以真正做到在聯合服務中心就可以滿足民眾需求,經仔細檢討後,決定新增加六大項服務項目。


  新增加的申辦項目分別為:

1、經濟組:受理商業登記的收件作業、公有市場攤位舖位申請繼承、變更承租人名義。

2、社會組:公益彩券工作能力審查、個案諮詢輔導、核發社工師相關執照執業業務、受理非中低收入戶失能老人及身心障礙居家服務補助。

3、勞工組:資遣通報。

4、交通旅遊組:公有路邊停車格位申請取消作業、申請設置貨車裝卸貨區、遊動廣告申請、公車動態資訊系統資料庫申請使用、路邊停車格租用申請。

5、環保組:營建工程空污費申報、飲用水檢驗、罰鍰收繳。

6、消防組:燃放煙火申請、山林田野引火燃燒申請、火災證明、救護證明、消防設備檢修申報。


  另外,市政府的法律服務中心也同時進駐到聯合服務中心,受理民眾法律諮詢,要法律諮詢服務的民眾可別跑錯了。


  聯合服務中心採任務編組,由各單位派員組成,但有些單位因人力調度困難,輪值人員更替頻繁影響服務績效,所以市府要求各單位必需指派對業務熟悉的人員進駐,同時最好是改以常駐方式,警政、環保、社會、勞工以及計畫室都已同意改派編制內人員進駐,以方便立即處理民眾的申請案件,並有效發揮「一處收件,全程服務」的單一窗口功能。

(3/2*4)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
  • 發布日期: 2003-03-02
  • 點閱次數: 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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